(原标题:坚称自己被冤枉申诉20年仍在“讨说法”)
20年前,一次普通的酒后纠纷,让榆林市氮肥厂的司机雷四(化名)卷入了一起命案,随后,他被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从拘留、被捕到受审、宣判又到服刑直至刑满释放,雷四一直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因此也拒绝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20年来,他和他的家人,一直在申诉的路上前行。在此期间,案件经历4次审判3次裁定,在一份对他下发的判决中,原本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变成了“民事判决书”;判刑的法律依据条款竟是:“奸淫幼女”……2009年,榆林两级法院以私了的方式给予雷四20万元“司法救助”,前提是以后再不能申诉、上访。然而,坚称自己无辜,内心始终无法得到安宁的雷四,却还是没有停止申诉的脚步。
事情尽管已经过去了近20年,但雷四时常会反复咀嚼同一个问题:如果那天不去赴宴,就不会碰见张某,不碰见张某,两人就不会起口角,张某也就不会借着酒劲去母亲家闹事,更不会发生张某死亡,自己因故意伤害被判七年有期徒刑的事。如果自己确实有罪,那是罪有应得,但自己虽然坐了牢,却是被冤枉的……
为了讨个说法,雷四和家人近20年来四处申诉求告,西安去过,北京去过,各级法院、检察院、政法委、人大更是跑过无数遍。因存在争议,案子先后历经4次审判3次裁定,检察院也答应审查,但直到今日,雷四期待的结果还是没有出现。
醉汉深夜找上家门闹出人命案
1997年8月11日,对榆林市氮肥厂的司机雷四来说,是最平常的一天。当天上午,他带着同事出去办事,回来之后被邀请去饭店聚餐。席间,他和榆林市天然气化工厂职工张某同桌吃饭喝酒,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被在场的人劝开。
由于喝了酒,雷四随后回了家。但张某对此事不能释怀,酒后前往雷四岳父家滋事,被邻里和亲戚劝开,将其送至天然气化工厂家属院附近,但张某拒绝回家,接着在公路上拦住一辆过路的拉煤车,爬上车顶,被在场的人拉了下来。之后,张某的同事继续劝其回家,但张某还是不愿意。
当晚11点,张某独自来到雷四母亲家门前,一边喊要找雷四一边撞门,雷母感到害怕,便从后墙翻出去找氮肥厂公安科人员前来制止。此时,雷母家只剩下雷四的侄子雷博(化名,当时18岁),张某将门撞开后与雷博发生撕拉,致使雷博轻微受伤。数分钟后,雷四闻讯赶到现场,雷博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