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遇电信诈骗 老人被骗4万多
“当初一时心切,把4.6万余元打到了骗子提供的‘安全账号’上,这几乎是我全部积蓄!”舒兰市民赵女士得知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肠子都悔青了。但令她感动的是,警方历时一年努力,帮她把被骗的钱款追回。
事发
“公安局”打来电话
21日,记者从舒兰市公安局吉舒派出所了解到,此案源于2016年4月7日。当日下午2点,吉舒街居民赵女士急匆匆来到该派出所报案称,她怀疑自己被骗了。
赵女士是一名70岁的老人,当时她接到了一个外地电话,对方称是“武汉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其涉嫌一起诈骗案。“对方说犯罪分子诈骗后利用我的银行账号存了260万元,然后留给我26万。我一听,根本没这回事儿,就赶紧解释。对方说,要是没有这事就先‘冻结’我的账户,等查清案件后再‘解冻’。”赵女士说,她一听账户要被“冻结”当时就蒙了,央求对方不要“冻结”。
“对方说不想‘冻结’账户的话,就要把46110元钱汇到他们指定的一个‘安全账户’上。我就从自己的账户里取出这些钱,在银行的ATM机上将钱存到了‘安全账户’上。”然而,操作完以后,赵女士再拨打“武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电话,发现电话已打不通。
行动
警方及时“止付”
吉舒派出所办案民警刘岩介绍,听完赵女士的叙述,他立即拨打所谓的“武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发现无法接通,基本确定赵女士遭遇了电信诈骗。
“民警一边安抚赵女士的情绪,一边紧急对赵女士转出的4.6万余元进行技术操作,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查询到疑似嫌疑人的银行卡系在长春市某银行珠海路支行办理的。
“虽然赵女士完成了转账操作,但所幸钱没被转走,我们立即通过系统进行‘止付’,帮她留住这笔钱。”同年4月8日、10月8日,办案民警先后多次前往该银行长春市珠海路支行网点,对赵女士的4.6万余元进行冻结及续冻。
追讨
历时一年 钱款失而复得
刘岩介绍,案发后,民警一直努力帮助赵女士协调返款事宜。2016年9月20日,公安部会同银监会共同发布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被害人资金冻结的权责、流程以及返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