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吃出一根头发获赔1000元)
法制晚报讯不少消费者都有去超市买到小件问题食品,虽然生气但又无奈地放弃维权的经历。大家想的都一样:维权成本太高,获赔金额太低,不值当。
但实际上,如果学会运用法律技巧,消费者去法院起诉维权,也不一定就是“赔本赚吆喝”。比如《法制晚报》记者搜索的下面这些案例——起诉沃尔玛“三无”塑料袋简易包装食品获赔1000元,吃出根头发家乐福赔偿1000元,买一大袋子过期煎饼永辉超市赔了5000元……
案例一永辉超市煎饼
一大袋过期煎饼让消费者获赔五千
2016年1月22日,消费者李某在永辉超市马家堡店买了散装煎饼。
李某说,其购买时发现大包装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保质期为30天,已过保质期。
李某当天买了5小包煎饼。李某将每包煎饼作为单独一个案件,分别起诉到法院,要求永辉超市马家堡店按照食品安全法各赔偿1000元。
被告永辉超市马家堡店承认食品确实过期,但辩解李某属于知假买假,且对赔偿是应该按照大包装走还是小包装走表示存疑。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买煎饼时,是一个大包装袋中有多张未包装煎饼,其购买一张,销售员就把一张煎饼打包到小包装中并标明价格、打印日期等信息,大包装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
李某当天购买了该大包装袋中的多张煎饼,其主张双方的买卖合同是按照小包装走的,自己的购物小票都是小包装的价格。
法院认为,李某买的煎饼,是每张煎饼单独一张小票,因此可认定每一小包装煎饼,就是一个买卖法律关系。
虽然李某明知永辉超市马家堡分公司销售的煎饼为过期食品仍然购买,但永辉超市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