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林靖)称玻璃擦得太亮,没粘贴提示和防撞标志,自己一头猛撞到玻璃墙上,造成鼻骨骨折,储户姜先生为此起诉银行,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元。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原告姜先生于今年1月6日上午到位于海淀区中关村的这家银行网点取钱。当时营业厅排队取钱的人太多,他就穿过营业厅去ATM机取钱。
“没想到,营业厅到ATM机处有一面玻璃墙,玻璃擦得很亮,上面也没有粘贴提示和防撞标志,我没有看见玻璃墙,一头猛撞到玻璃墙上。当时我就头昏眼花鼻梁剧痛,还流鼻血。”姜先生称,银行的工作人员拨打120急救,将他送至中关村医院。到医院后,发现鼻骨骨折,需要做复位手术,大约需要花费3万元,但是银行拒绝赔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