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鹿泉区公安局获悉,日前,鹿泉一名男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这名男子称他多次报假警竟然是为了报复前女友。
4月3日23时30分许,鹿泉区公安局获鹿分局值班室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在城区某医院家属楼X栋X单元XXX房间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核查,经长时间敲门确定该房间当晚无人居住。4月4日凌晨2时30分左右,该分局又接到一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鹿泉区获鹿镇三街村一胡同内有人赌博。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在现场并未发现有人赌博,民警无功而返。在4月3日23时至4月4日8时这段时间,同一男子分别连续用132、152开头的两个电话号码,每隔两三个小时就报一次警,先后报警有人卖淫嫖娼、有人赌博等警情8次,但每次前往民警都是徒劳无功,民警初步判断该男子可能是报假警。经过一番劝导之后,办案民警将男子带回分局进行进一步询问调查。
据了解,这名男子姓何,44岁,是鹿泉区宜安镇人,何某和张某曾保持有9年的恋爱关系,其间,据何某称在经济上给张某较多投入。前段时期,张某提出与其分手,并与另一男子密切交往,致使何某心有不甘,从心理上无法接受,为寻求报复,便拨打110报假警谎称有人卖淫、赌博等。但是,这名男子经民警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做错,殊不知他的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何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鹿泉区公安局获鹿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110报警电话是方便群众应急服务的特殊电话,若没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要随意拨打。另外,民警提醒,对于骚扰110报警台正常工作或故意报假警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取证、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当事人予以治安拘留,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