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3月28日消息(记者李健飞李腾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昨天发布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22条,用七个“禁”字回应了云南省长阮成发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承诺,即“本月出台史上最严的治理措施,治理云南旅游乱象,力争用一年时间从根本上改变云南旅游乱象。”
近段时间以来,云南旅游负面消息不断,引发各界关注。新公布的整治措施有哪些具体内容,对于已经根深蒂固、泛滥成灾的旅游乱象而言,这套措施能否“药到病除”?又将给旅游产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旅游大省,大而不强,也并不完美,已成为云南近年摆脱不掉的尴尬。2016年全省旅游者达4.3亿人次,团队游客达2731万人次,表面繁华的背后却有另外一组数字。据国家旅游局通报,云南旅游投诉最高时占全国投诉量的60%,截至今年2月,仍占34.8%,位居全国第一。在3月27日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云南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通报了7方面共22条整治措施,重点清理不合理低价游和定点购物。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厉打击购物商店针对旅游者各类欺诈销售行为。
这些措施如何具体落实?大家都管,却管不了的问题如何解决?余繁介绍,将在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推行综合监管模式。在目前5州市和2县市试行“1+3+N”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并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推行最高效的“1+3+N+1”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强化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