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几年前的同事在办信用卡时,在“联系人”一栏中填写了自己的电话,并填写关系为“夫妻”,胡女士被银行与多个催款公司电话骚扰了4年多,她多次向对方解释,甚至向银行总行投诉。可2月份,她又接到了新的催款公司的电话。
律师表示,信用卡“联系人”仅仅是为了方便联系,对信用卡债务不具备担保责任,银行不应对“联系人”催债。“联系人”如感到被骚扰,可保留证据诉诸法律。
□燕赵晚报记者刘文静通讯员郭智源
信用卡主欠款失联胡女士被扰四年多
胡女士日前诉说了自己的烦恼,因别人信用卡欠款,自己被骚扰4年多。
2012年胡女士还在开宠物店的时候,当时的同事李彬申请了某银行的信用卡,在填写信用卡申请表的“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从2012年底,胡女士就因此陷入了被频繁骚扰的噩梦。“刚开始对方说是银行司法部的,李彬的信用卡欠款不还,希望我能够联系到他让他还款。我一联系才发现,李彬的电话已经联系不上了,我只能告诉对方我联系不上。后来又是律师事务所的人打电话,同样的说辞,让我帮忙联系李彬还款,我又解释了一遍说联系不上。再后来就是不同的催款公司了,这几年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催款公司,每换一个公司都会有人打一通电话催款,而且催款公司的人素质良莠不齐,有的人还客气点,有的人张口就骂,我也解释过,吵过,可就是解决不了。”胡女士说,从2013年到2016年,催款公司每两三个月就会给她打一个阶段的电话,每个阶段会持续打上几天,让她不堪其扰。而且现在胡女士做化妆品生意,每个月都要去韩国进货,经常在韩国接到这样的催款电话,光国际长途费就花了不知道多少。胡女士说,她是做生意的,不可能屏弊陌生号码,催款电话一进来她就得接,接了就得解释,或者一言不合吵起来,很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