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底,26岁的盲人石志刚在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办理信用卡时,被对方以存在视力障碍,“无法阅读风险提示”为由拒绝。随后,石志刚将上述银行告上法庭,提出包括赔偿精神损失、书面道歉在内的诉讼请求。
石志刚自称,打官司是为了“替盲人出一口气”,想以此唤起社会对残疾人权益的关注。而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目前银行业对于盲人办理业务的程序规定不一,“松紧”各异,部分网点可通过他人辅助阅读,本人签字同意等形式进行变通。
因“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办卡被拒
1991年,石志刚出生于湖南邵阳,在先天性失明的阴影中,度过了26年。2005年,石志刚开始学习推拿和按摩,随后进入长沙一家足疗店工作。每个月4000多元收入,他很满意。
由于视力障碍,使用移动支付并不方便,石志刚平素习惯刷卡消费。2016年9月底,在同事的帮助下,向申请了广发银行信用卡。数天后,石志刚收到了寄自广发银行的信用卡及办卡须知。
2016年9月23日上午,石志刚在同事陪同下,来到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进行激活。在那里,一名工作人员交给他一份告知书,要求签字。由于石志刚本人只能阅读盲文,无法签名,于是提出盖章或按指纹代替,遭到现场经办人员拒绝。
有了第一次的失败教训,6天后的9月29日,石志刚带着当地媒体记者,再次来到广发银行。相比上一次,这一次自己受到了“特殊对待”,并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签名。
问题还是出现了。上述支行的行长告诉石志刚,由于其“无法阅读风险提示”,按规定不能予以办理。
2016年10月31日,石志刚将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纠正基于残障歧视的行为、承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为盲人提供合理便利”及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