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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还高利贷骗贷款 找人冒充父亲抵押亲爹房

2017-02-08 03: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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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偿还高利贷,女子吴某找陌生人冒充父亲、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到银行抵押父亲房产,骗取抵押贷款83万元。而担保公司女员工何某为赚取业务提成及好处费,为吴某伪造贷款所需文件。后二人均因骗取贷款罪分别获刑10年和2年,处罚金10万元和2万元。

抵押父亲房产骗贷款

经查,吴某因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于2013年2月至3月间,在东城区一家担保公司内,提供了盗用其父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伪造的其父婚姻、收入、消费等多项虚假辅助证明材料,并找来一名男子假冒其父,与某银行签订了额度为83万元的抵押消费贷款合同。

何某在代表担保公司为吴某办理贷款中,为帮吴某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伪造了上述虚假辅助证明材料,私下收取好处费6700元。吴某将贷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生活消费,并在连续4个月共还款17000余元后停止还款。

据悉,吴某办下贷款后就告诉了堂兄实情,吴父得知后,当日拿着家里的房本到丰台区房地产交易权属发证中心,经鉴定该房本是假的。他这才知道,六七年不来往的女儿从家里偷拿了房本。随后,他起诉银行要求判决抵押贷款合同无效。

鉴定机构对合同签名笔迹鉴定,证实签名并非吴父本人书写,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后银行多次催收,但始终联系不到吴某,遂报案。2015年6月7日,吴某被抓获,何某也被传唤到案。

找人冒充父亲面签

据吴某供述,她曾在一家旅行社工作,后来做私团。因资金一直周转不灵,2012年年底欠下借款及高利贷几十万元。在朋友的建议下,她想到用父亲的房子抵押,因被告知其征信有问题,只能以父亲的名义贷款。“我知道父亲不会同意,后朋友帮忙找人冒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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