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蒲晓旭)十年前,10岁的永州女孩乐乐被周军辉带至永州女青年秦星开设的发廊卖淫。之后近三个月时间里,乐乐多次遭到性侵,直到被母亲唐慧找到。
两年前,“永州强制幼女卖淫案”死刑复核结果公布。周军辉、秦星,未被最高法核准死刑,案件被发回湖南高院重审。
秦星的父亲秦顺元在村里观看别人打牌,神色轻松。自死刑复核过后,一度因女儿被判死刑而不肯出门的他也抬起了头
唐慧在打理鞭炮店里的货物。这间鞭炮店和隔壁的鲜花店,也是唐慧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资料图)
秦星哥哥喂养上百只鸡鸭,自死刑复核和案件了结后,家里正逐步好转。
最高法未核准死刑,是对此前该案两度重审,二人分别数次获判死刑的适时纠偏。薄薄7页死刑复核裁定,却肩负着“司法公正”与“性命攸关”的庄严使命。
复核裁定下达三个月后,湖南高院重审宣判:周军辉、秦星分获无期徒刑。
而对历经7年诉讼的周、秦两家而言,死刑复核则是扭转各自家庭命运的拐点,“死刑复核挽救了整个家庭”。
事件回放强迫幼女卖淫案犯未死刑
2006年,秦星伙同其男友在永州市零陵区经营“柳情缘休闲屋”,招募、容留多名女性卖淫。同年10月,周军辉在与时年10岁女孩乐乐(化名)发生性行为后,将乐乐带至“柳情缘”卖淫,多次从秦星处领取乐乐卖淫收入。
2006年12月,乐乐被家人找到,经鉴定患上生殖器疱疹及应激障碍。
2008年,永州中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判处周军辉死刑;以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判处秦星死刑。后检方抗诉、被告上诉,案件被湖南高院发回永州中院重审。2009年,永州中院一审判处周军辉、秦星死刑。案件经上诉后再度被发回重审。2011年,永州中院一审再次分别判处秦星、周军辉死刑。湖南高院于2012年做出终审裁定,全案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