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应保障发放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元旦和春节将近,各级纪检部门纷纷抓“节日病”预防。门头沟区纪委下发的通知,特别提到要保障和发放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工会相关规定执行。
门头沟区纪委日前下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在“两节”即将到来之际,重申有关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廉洁履职相关规定,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借考察、培训等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村集体车辆)私用,继续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管控;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相关通知还特别提到,保障和发放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工会相关规定执行。中办、国办的这则通知的第六条提到,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关心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市纪委通报延庆、朝阳5起问题
市纪委昨天通报了延庆、朝阳查处的5起问题。延庆一名干部利用村内广播对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辱骂和指责,严重损害党员形象,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延庆的3起问题包括,延庆区旧县镇水务站站长吴造海,2016年8月10日晚,因琐事对旧县镇米粮屯村村委会产生不满,利用该村村内广播对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辱骂和指责,严重损害党员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生活纪律,区纪委给予吴造海党内警告处分。
延庆区龙庆峡管理处主任、党委书记,北京龙庆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岩,开会决定组织公司职工分批外出公款旅游,班子成员及公司高管均表示同意。此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区纪委给予朱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参与公款旅游的派驻旅游区相关执法部门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延庆区大庄科乡汉家川河南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合、村民委员会主任蒋永利,2010年至2012年期间,采取虚报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名额及虚报项目人工工资的形式,套取山区生态林管护补偿款及村集体专项资金,用于村内其他事务支出。其中该村党支部委员王恩富参与虚报山区生态林管护员事宜。三人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区纪委给予王长合、蒋永利党内警告处分;王恩富被给予批评教育,免于党纪处分。
朝阳的2起问题包括,朝阳区规划艺术馆职工刘磊违反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问题。2016年10月3日至10月5日节假日期间,刘磊违反规定,驾驶公务用车携带家属到北京郊区游玩。经中共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原主任兼党支部副书记高春启违反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高春启违反规定,三次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并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车辆添加汽油。经中共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春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