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轨道站内吸烟被制止后动手打人。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供图华龙网发
华龙网11月15日19时45分讯(记者刘艳)在轨道站内吸烟被制止,男子不仅不听劝还动手打人。今(15)日,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通报,该男子被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11月12日上午9时许,一中年男子乘轨道从康庄美地前往花溪,在途经大龙山站时,男子下车后立马在轨道站厅内吸烟。工作人员发现后,对其进行了制止,并告知男子请在站外吸烟。
想到自己购买的是单程票,出站再次进入需额外购票不划算,男子转向到了厕所里吸烟,但又被发现制止。
回到站厅后,该男子再次吸烟又被制止后,赌气站在轨道车厢门口处,阻挡列车关门。工作人员劝阻时,男子抡起拳头将轨道站方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打伤在地。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民警闻讯后赶到现场,将涉嫌殴打他人的男子控制住。经询问,该男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已对该男子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民警提醒广大乘客,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车站列车,其他轨道交通设施以及轨道交通与市政设施连接的通道内,禁止便溺、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并处警告或者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