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田间法庭”审理精神赡养纠纷 7旬独居老母:“4儿女常回家看看”
“田间法庭”审理赡养纠纷。
现场村民围观。
七旬老人状告四子女,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
七旬老人状告四子女,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
10月9日又重阳,虽说孝心不应成为“应景之谈”,但尊老、敬老的传统不应悖离。
就在重阳节前一周,彭州法院丹景山法庭在田坝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73岁老母亲状告两儿两女,要求按月给予口粮。同时,还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要“常回家看看”。
有一种遗憾,叫“子欲养而亲不待”,但这位老人的儿女却不这么认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后,4个儿女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他们都愿出钱,但却不肯把老人接到自己家照顾。
田间法庭·庭审
老母状告4儿女“节假日要来探望我”
9月30日上午10点半,在彭州隆丰镇文家村的一块田坝中,林秀芝状告两儿两女的赡养纠纷案开庭。
林秀芝诉称,她与丈夫养育了两儿两女。老伴2009年去世后,她开始随次子游全生活。但因婆媳关系,双方闹得不开心。2010年3月,她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庙子中生活了6年。直到今年6月,因为腿脚犯病,她才回到儿子家中。谁知不久,儿媳妇就把她送到了两个女儿家中。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向法院起诉4个子女。
老人的诉求是:两儿两女每人每月各给付赡养费100元,生病住院的费用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四人分摊;林秀芝的承包田由长子游贵耕种,每月给付原告大米30公斤;要求随长子游贵生活,并由其提供住房。
此外,老人明确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日时,4个子女必须前来探望。如遇生病,儿女必须轮流照料。
长子称母亲“老孃”法官提醒尊重老人
4个子女对赡养费和大米均无太大异议,然而在母亲由谁照顾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