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贼走空大便泄愤DNA成破案铁证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39岁的张某被控4年内抢劫1起、盗窃287起。在一次盗窃中,因未偷到东西,心情不好的张某在事主家中大便,警方据此做DNA比对锁定嫌疑人。昨天,张某在房山法院受审。庭上,张某对指控中的10起案子不认可。
>>案情
翻墙偷平房见啥拿啥
现年39岁的张某,小学文化程度,暂住北京房山城关街道某平房内。2008年,张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张某从河南老家来京,开始了偷盗生涯。
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张某共实施了1起抢劫案、287起盗窃案。唯一的1起抢劫案发生在去年2月,张某入户偷盗50元时,因被63岁的女事主发现,张某采取了持刀威胁的方式,又抢走了女事主10元现金和一对耳环。
在被控的287起盗窃案中,张某作案方式多为翻墙入户盗窃,作案地点均选在农村平房,时间都是夜间。此外,张某见什么偷什么,从几十元到几千元的现金,从公交卡、皮鞋、十字绣、铜管到金银首饰都是他的目标。
>>落网
DNA比对锁定嫌疑人
被控的287起盗窃案,其中有100多起,张某并没有偷到任何东西。在偷不到东西的时候,张某也会很生气。
2014年11月18日,张某翻墙进入城关一户人家,因未偷到财务,张某心情不好,就在该住户卧室床边大便。
事主报警后,公安机关从张某在卧室留下的粪便中提取了DNA信息。因为张某有前科,DNA信息被公安机关采集过,因此通过比对,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某。
2015年5月20日,张某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说起在事主家大便一事,张某说是因为没偷到东西心情不好,出于报复才在事主卧室里大便。
>>庭审
起诉书读了近2小时
昨天上午9点40分开庭。法官问道:“你看过起诉书吧?”因为起诉书长达79页,法官原本不打算通读起诉书,但张某说不认识字,所以公诉人通读起诉书。
“用时6个月,才将所有事实审查清楚”,公诉人称,张某曾经入室盗窃400多起,但检察院根据现有证据,最终认定的只有287起,“有的案件中,被告人供述跟事主说法不一样,有的失物事主没有发票等客观证据,最终没有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