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满23年冤狱”入“两高”报告
昨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作了工作报告。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平反冤假错案、环境司法、打击腐败和金融犯罪等五大领域都是两高报告共同关注的焦点。已被纠正的“陈满故意杀人纵火案”同时出现在了“两高”报告中。除此之外,“两高”报告还分别提了“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等多起冤错案件。
此外,记者发现,周永康案、蒋洁敏案均写入“两高”报告。
1 冤假错案平反
吸取教训,及时纠错
【最高法报告摘录】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最高检报告摘录】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解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对报告进行解读时谈到,今年最高法报告中用了“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的表述,既是一种表态,更表达了人民法院“痛定思痛”后,要严格扎紧制度牢笼、从根源上防范冤错案件的决心。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王松苗昨日在央视作报告解读时表示,去年最高检有几个抗诉案件,比如陈满案是最高检直接做无罪抗诉的案件,检察机关运用抗诉既要做有罪抗诉也要做无罪抗诉,既要抗轻也要抗重。
至于这些冤假错案为何没有一开始就从源头上解决,王松苗表示,司法工作是个非常复杂的工程,有些是历史的原因,有些是执法瑕疵等原因,我们不是不愿意防止它,是一开始没有发现这一点,现在发现了就必须纠正。健全机制的过程是个需要不断努力的过程。
★案例
“陈满国家赔偿申请未交法院”
在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陈满案。
1992年12月25日晚,海口市某村发生火灾,屋内一具尸体颈部和身体有刀痕。1994年11月,海口市中院以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其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海口市检察院以原判量刑过轻为由提出申诉。2015年2月,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依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本案。经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陈满从被羁押到无罪释放过去了23年,是目前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昨日下午,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对新京报记者称,陈满案是司法的一个痛点。这个结果令人痛心,需要政法各机关认真反思。
近日,多家媒体援引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的消息称,蒙冤入狱23年的陈满决定向海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总额约966万元,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公开道歉。
对此,董治良表示,到目前为止,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还没有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