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基辅10月6日电(记者陈俊锋 钟忠)乌克兰最高拉达(议会)6日通过表决,将乌克兰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部分地区地方自治特殊制度法(简称“特殊地位法”)的期限延长一年。
据乌克兰议会新闻局当天发布的公告,通过该法律需要法定票数226票,当日共有229名议员投了赞成票。
特殊地位法是乌议会于2014年9月16日通过并在1个月后生效的,期限为3年。根据该法律,乌政府应对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部分地区在恢复工业生产、交通等方面提供支持,在政府支持下举行地方选举,成立警察局,对参与当地分离势力活动的人员实行大赦等。
但是,该法律自生效后没有一项措施得到落实,原因是该法律规定,落实上述措施的前提是从当地撤出所有武装人员和武器装备。
2014年4月,乌克兰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民间武装同乌克兰政府军发生流血冲突,民间武装随后宣布成立“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尽管冲突双方达成了多项停火和撤出重武器协议,但由于双方缺乏基本信任,武装冲突从未真正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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