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启动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017-10-10 19:57:52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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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太原10月10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日前,山西省环保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2017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考核年,山西制定了《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同时配套出台了强化督查、强化督查信息公开、量化问责、宣传报道等四个方案,打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组合拳”。

《山西攻坚行动方案》强调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提出了攻坚行动的目标是: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全省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0%左右,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30%左右,11个设区市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值力争不超过800μg/m3,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山西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11个方面共30项,其中的重点任务有:9月底前列入淘汰类的“散乱污”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10月底前全省完成100万户“煤改电”“煤改气”和集中供热等清洁供暖工程;所有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和11个设区市建成区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灶)全面“清零”;禁止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划定“禁煤区”;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及运输,其中,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另外,在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落实好《山西攻坚行动方案》,山西省制定了强化督查、强化督查信息公开、量化问责和加强宣传四个配套文件。其中,量化问责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务型”问责。考核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根据问题数量,被问责的对象分别是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和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其中,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市、区)长、县(市、区)长、县(市、区)委书记。交办整改问题之外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市、区)长、县(市、区)长、县(市、区)委书记。在市级层面,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市、区)达到2个、3个、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结果型”问责主要考核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山西省以PM2.5同比下降15%为标准,完成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同时结合采暖期实际,将二氧化硫指标纳入量化问责范围。通过量化问责,真正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市县党委、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一层一层、一级一级地把责任压下去,促使市县党委政府认真履行环保责任,落实污染治理任务。

强化督查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现场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为量化问责提供依据。主要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攻坚行动方案》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参加省级环保督察。强化信息公开方案对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方式以及公开时限和频次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宣传报道方案要求,各市要积极宣传攻坚行动措施及成效,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发布攻坚行动进展、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开展伴随式新闻采访活动,为攻坚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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