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题:创新大国首提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意义几何——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解读《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三大看点
新华社记者陈芳、胡喆
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首破万亿元,重大科技成果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量”“质”齐升。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首次描绘了我国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蓝图,在创新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征程中,我们该如何破解当前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面临的难题,发挥好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科技部副部长李萌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首提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意义深远
记者:为全面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我国首次提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其内涵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
李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
方案首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目的是要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强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的系统设计,形成体系化推进格局,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促进科技与经济融通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效把握和应对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态势,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必然要求;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举措;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抓手。
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根子上讲还在于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体系不健全,表现为创新链条衔接不畅、供需对接不顺、体制机制不完善等诸多方面。为此,必须要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构建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成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记者: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