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秀云
她,个头不高、身材略胖,宽大的眼镜片后面闪烁着一双充满慈爱的笑眯眯的眼睛,一头齐耳短发透着精干。
她就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那位挽救过880余名失足少年,让那些昔日桀骜不驯、充满叛逆的少年犯十分信赖的“法官妈妈”。
用爱引歧途少年入正路的“法官妈妈”
尚秀云说,未成年人审判更重要的是进行教育,而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每当看到那些因为单纯的想法而走上歧途的孩子,她心里就充满焦虑和惋惜。她判案的原则是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就给孩子一次改过机会。
从1987年进入法院至今,做了18年少年法庭的法官,尚秀云总结自己“一半是法官,一半是老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尚秀云更注重查清他们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导致第一次犯罪的原因。尚秀云说:“就像医生对待病人,只有查明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这样的教育才可能有震撼力。”
回忆起第一个叫自己“法官妈妈”的孩子,尚秀云脸上仍洋溢着幸福的微笑。那是个15岁的少年,因涉嫌盗窃被起诉到法院。通过庭前调查,尚秀云了解到,孩子的家庭条件非常好,但是由于父亲长期在国外讲学,母亲是医生,工作非常繁忙,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孩子因为好奇,渐渐迷上了武打小说,特别是看了电视剧《假如明天来临》,更为剧中女主人公的“神偷”、“义盗”所折服,最终逐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先后盗窃十余起,然而尚秀云注意到,孩子把所盗赃款全部分给了小伙伴,作案期间,也曾多次想过洗手不干,这些细微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说明他的良知尚未泯灭,导致他犯罪的重要原因是家庭教育的失控,以及不健康书籍和影视作品的影响。为了收集更多、更有力的从轻情节,尚秀云四处奔波调查,最终依法判了缓刑。
尚秀云认为延伸帮教非常重要,她和她的同事一直坚持“十日悔罪书制度”和缓刑接待日制度。要求被判非监禁刑的孩子,在缓刑期间每十天写一份悔罪书,同时要求自己每个月拿出半天时间作为缓刑接待日,对被判缓刑的孩子进行跟踪教育。根据“十日悔罪书”和缓刑接待日制度,尚秀云始终跟踪这个孩子的思想变化和改造情况,而且双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一次来信中,孩子写道:“在我最不懂事的时候,您没有嫌弃我,而是用温暖的手拉了我一把,把我从歧途引向正路。我很想叫您妈妈,我有一个生我的妈妈,还有一个法官妈妈。”尚秀云说,这个孩子研究生毕业后就出国工作了,每逢过年都会给她寄来贺卡。从那以后,“法官妈妈”的称呼便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