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题:加大弄虚作假查处力度 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新华社记者 高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21日正式公布,对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如何通过改革减少人为干扰、加大科技支撑,提升我国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我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仍需提升
西安市两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工作人员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的事情,是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突出案例。今年6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指出,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技术体系不断完善,从业人员素质稳步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总体可靠,基本满足当前环境管理需要。但我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存在人为干预导致数据失真,包括:
——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如西安这样依靠行政力量指使相关人员通过干扰采样设施等手段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现象。
——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蓄意干扰监测现场采样,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一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受利益驱动,编造数据、出假报告以赚取利润;或为抢占市场低价竞争,不按规范开展监测活动,监测质量堪忧。
同时,客观局限导致数据不准。由于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和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或因人员、仪器、设备等能力不足造成监测数据不准确、不科学;相关部门方法标准不统一等导致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引发公众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质疑。
刘志全说,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此次出台的意见作出了针对性部署,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二是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坚决防范地方政府和部门不当干预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