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题:新闻分析:微信群谁建谁负责 强化公众号内容监管
新华社记者 李亚红、王思北
国家网信办日前连发两个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针对互联网群组和公众账号乱象,提出微信群、微博群等“谁建群谁负责”;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
“圈内熟人”传播存乱象
当前,很多智能手机用户常常会订阅各类微信公众号,还主动或被动进入各类微信群、QQ群、微博群、支付宝群聊等。
这些互联网群组、公众号方便了公众工作生活,密切了精神文化交流。不过,国家网信办调查发现,这些以“圈内熟人”为主的传播方式,也存在种种乱象。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公众号、群组营销人员承认,当前关注养生的人比较多,因此制作并发布各种虚假养生信息,骗取用户关注,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做法并不少见。此外,有的公众号、群组里传播道听途说、恶意编造的不实信息,有的披着“互联网新经济”外衣搞网络传销等。
“当前公众号、群组传播的内容具有随意性强,约束审核偏弱等特点。”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侯锷说,而且公众号、群组传播的信息是基于强关系链的私密交互传播,碍于“熟人”关系,往往让人更容易相信。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公众号、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亟待依法规范。
“群主”、网络平台要负责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这两个规定,总体思路均是要求网络平台创建者、群组发起者、管理者等,在行使权力的同时,要担当公号及群组运营安全防护、信息审核管理等责任。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此外,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