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1日电题:只借五千元却损失一套房,揭秘“套路贷”诈骗的坑人套路
新华社记者黄安琪
上海三家基层法院于日前集中判决四个“套路贷”案件,17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六年不等。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实际借款仅5000元却损失了一套房的案例引发网络热议。那么,当事人是如何从起初只想借3000元,到后来被“套路贷”强行以房屋还款的呢?
只借了五千元却损失一套房,“套路贷”层层升级
记者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采用写翻倍条、银行走流水、编造违约、强行索要高额“还款”的“套路贷”诈骗案件。这个“套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傅某为首的中介团伙在微信朋友圈编发“未成年人借3000元至5000元不用还”的假信息,由圈内的朋友寻找合适的未成年人,并通过王某找放贷公司完成“空放”,借款也由最初的3000元至5000元变成3万元至4万元,多出的几万元“借款”全由这些中介瓜分。
在此阶段中,在未成年人杭某本欲借款3000元的情况下,傅某等人诱骗其借款4万元,并介绍瞿某某作为资方向其“空放”16万元。瞿某某向杭某的银行卡中打入16万元,后让杭某当场取现12万元归还。而其余4万元交给傅某等人,其中3.5万元作为中介费由傅某等人瓜分,杭某实际得款5000元。
而在第二阶段,“套路”再次升级。瞿某某等人在几个月后找到杭某(此时杭某已成年),以上述16万元借款“利滚利”已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并诱骗杭某抵押名下房产贷款,一部分归还欠款,一部分由瞿某某放贷赚利息赎房。
他们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并带杭某至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的价格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在此期间,瞿某某还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某。瞿某某在杭某收到马某的房款后,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给他,由此让杭某还清欠款。后该房产被马某以182.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杨某。
直至杨某要求入住时,杭某及其家属才发现瞿某某还给他们的房产证系伪造。
“套路贷”究竟有哪些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