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8月17日电(时雨)本网17日从江西省检察院获悉,自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江西各级检察机关将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解决公共利益“无人管”和“管不好”的问题。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这些领域直接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
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表示,保护公益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起点,也是终点。江西全省检察机关将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通过依法履职,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解决公共利益“无人管”和“管不好”的问题。
张国轩还表示,行政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不是与行政机关进行博弈、“打擂台”,也不是越俎代庖,而是旨在从法律监督的层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发挥其在保护公益方面的主体作用。
立案是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张国轩说,江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四个公益领域,围绕呵护“青山、绿水”,认真分析辖区内环境资源破坏的地域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大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监督力度。同时结合江西省也是食品药品生产大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的办理,争取在这个领域多积累办案经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病床上的健康”,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