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8月14日电 题:“流浪汉”返乡记
新华社记者储国强、张斌、张骏贺
陈永明回家了。
这个打过架、坐过牢、挖过煤、修过路,几乎漂泊半生的西北农民终于回到家乡陕西宁陕县。
22年前,心怀绝望的陈永明卖掉了家中的房子,开始了长达20年的打工生涯,在各类工地上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汉”。
4年前,他因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九级伤残,在县医院住了10个月院,又在附近租房养了3年伤。这时,他已经年过半百,再也干不了重活。他感到老了,想回家了。
但这么多年,维系陈永明和老家的,只是他的户口、亲戚、熟人,还有一直寄住在三姨家的75岁老母亲。“打工时,我每年才回家两三次。”
陈永明家所在的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是陕南秦巴山区面积最大的县,全县仅7万余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0人,山大沟深,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落后,目前全县仍有1.1万多贫困人口。
2016年2月,孤身一人的陈永明,从33公里外的县城出发,赶到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然后再走上八九公里的山路,回到了户口所在的瓦屋组。
陈永明没有成家,没有住房,没有职业。摆在他面前的是基本的生存问题。“我回来简单,但以后吃什么?住哪里?靠什么谋生?生病了怎么办?这些就复杂了。”
在他纠结的时候,筒车湾镇和海棠园村的干部们已经动起来了。
镇村干部主动找到陈永明,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将他列为全村127个贫困户中的一员。根据扶贫政策,他符合申请移民搬迁安置住房的条件,个人出资5000元就可住上一套50平方米的新房,解决他无处落脚的问题。在得知他有养羊的想法后,镇村干部还告诉他可以申请政府贴息的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对这些政策,陈永明半信半疑。因为他有过贷款没还的不良记录,失信户哪能再贷上款?
原来,30年前,陈永明父母健在,一弟两妹都长大成人能够挣钱,家里也从农信社贷款盖上了新房,一家6口感觉生活有奔头。但接踵而至的灾难摧毁了他们的生活:1990年,陈永明的弟弟被人打死;1991年28岁的陈永明因与人争执斗殴伤人被判入狱服刑;1995年他刚刑满出狱,就又得知在广东的妹妹家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