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8月7日电 近日,为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特对2017年以来的77名终身禁驾人员进行公布,并对其中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警示广大交通驾驶人,震慑交通违法。
据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介绍,终身禁驾是指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案驾驶人都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青壮年为高发群体 酒驾仍为事故发生导火索
此次公布的2017年初以来的77名终身禁驾名单均为已被法院判决构成刑事犯罪后,依法做出的处罚决定(因存在法律程序时限问题,涉及案件发生的时间绝大多数在2016年)。其中违法当事人年龄最大的56周岁,年龄最小的21周岁,50岁以上5人,40岁以上24人,30岁以上29人,20岁以上19人,青壮年为违法高发群体。
此外,此次终身禁驾人员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占较大部分且许多逃逸类事故案件中的驾驶人也涉嫌酒驾。对此,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对名单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警示广大驾驶人,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发生。
青年凌晨醉驾逆行 环卫工人事故中命丧
2016年2月22日3时40分许,李某(译名)驾驶车牌号为川B3B93*号轿车,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比乐街交口附近时,先是右侧倒车镜刮到正在作业的保洁工人王某(译名),然后撞上保洁工人张某(译名),致使王某受轻微伤,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经酒精测试,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5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目前,该人已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据了解,来自外省的李某,大学毕业后直接被某集团录用并分配至哈尔滨分公司任职工作,可谓事业顺风顺水。案发当晚李某在南岗区某酒吧喝酒至凌晨结束,酒后的李某见凌晨时段道路上车辆稀少又没警察出勤,便“大胆”驾车上道了。由于李某还处于“酒劲”中,且对哈尔滨路况不熟悉,直接逆行驶入果戈里大街路段。此时正在打扫街路的环卫工人面对突然出现的逆行车辆来不及躲闪,分别被刮到、撞飞。李某下车后踉跄的向张某跑去,看到其当场身亡后吓得瘫坐在一旁,随后张某同事立即上前将其围住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