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8月7日电(呼双鹏 实习生 王耀军)7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甘肃集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通报。据悉,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甘肃省检察院共立案查处涉及环保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16人,共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340余亩,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和养殖场10余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480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6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00余吨,完成覆土11.65万方,种植树木35000余株。
据甘肃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冰如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以祁连山环境破坏重灾区张掖为重点,同时扩展至兰州、武威、金昌、酒泉等地区,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精准部署。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摸排各类案件线索5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8件.其中主要涉及林业部门11件,环保部门10件,国土部门7件,行政机关整改3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
此外,甘肃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已对梳理出的20项问题全部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全省反渎部门共立案查处涉及环保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16人,专项工作正在稳步深入推进。
另据甘肃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王宏介绍,2017年7月,根据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指示要求,甘肃省检察院“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金昌、武威、张掖三地检察机关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也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金昌、武威、张掖三地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祁连山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发执行。武威市检察院成立了4个办案组,对祁连山生态保护、环境破坏、土壤防治等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深入祁连山实地勘察走访自然保护区内的9个采矿项目、22个探矿项目、7个水利设施、8个旅游项目存在的问题;金昌市检察院集中赴永昌县调取自然保护区内18个采矿类项目、3个水电开发项目、1个旅游开发项目的工作资料,同时安排专人从发改委、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调取审批、履职资料,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召集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会商座谈;张掖市检察院全力投入到市委、市政府针对祁连山环境问题开展的“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之中,深入到辖区祁连山腹地摸排生态环境问题31次,发现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等问题89个,并对辖区内6个重点问题进行督查,全部得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