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报道之一:江苏省住建厅启动“大走访大落实”长效机制
系列报道之二:江苏省住建厅推进大走访 要求重质量做出成效
系列报道之三:南京市建委党员干部“大走访”“实”字当先
系列报道之四:企业评价是检验“大走访大落实”成效唯一标准
把产业政策送下去,把基层诉求带上来,把疑难问题解决掉——在过去的3个月时间里,130余名党员干部走访企业477家,召开座谈会475次,查找问题880个,初步解决问题64项......这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一组大走访活动“大数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员干部以更加良好的作风服务“两聚一高”工作大局,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大走访大落实”的部署要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系统开展了“走建设万企促转型升级”抓落实活动,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走进企业,成立了由厅局领导任组长的11个工作组,每组致力于2017年底前走访100家左右企业,类型覆盖建筑施工、房地产、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所有县区市的各类建设系统企业。
大走访,访出了“及时雨”
大走访大落实行动,一直以企业需求和问题“短板”为导向,不仅力求走稳走实访到位,还要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做到“马上就办”和“件件有回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等一行在走访南京天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调研天正滨江物业管理项目时,公司总经理闫业文等经营管理人员反映了行业内普遍存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如业主往往以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为由欠缴物业费,导致物业收费难,而法院面对物业矛盾纠纷受理难的问题,往往只进行司法调解,以物业费打7折来平息矛盾,造成业主宁可欠费申请司法调解,也不愿主动交纳物业费的窘迫现状。
对此,房产处立即研究并迅速提出化解业务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解决方案,2017年4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江苏省高院、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于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在涉及物业费案件的调解中,未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不得出现经调解后物业费打折收取的情况,保护物业管理企业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明确了在物业管理中矛盾化解过程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了矛盾化解的工作流程,健全了纠纷化解的工作机制,落实了纠纷化解的各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