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则新闻,连起来看很有意味。
今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头版头条都用大篇幅报道了河北塞罕坝林场的生态保护实践;2日,新华社播发长篇报道,题为《开创生态文明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纪实》,里面有一些习近平的表述,应该属于首次披露;
再往前推几天,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七个省市反馈督察情况,措辞之严厉、处罚之重磅,堪称“史上最严”;再之前,如侠客岛上曾经写过的那样,甘肃因为祁连山生态保护不力,被中央公开通报,其通报辞,近乎当代《官诫》;
这一切,似乎都可以和一个论断联系起来——上个月下旬的那场极为重要的“7·26”讲话中,习近平专门提到了三大“攻坚战”。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并列的,是“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这件事大家并不陌生,无论是平头百姓还是一方主官,都不陌生,耳熟能详得很。但是做到什么程度,可能不一;中央要求到什么程度,落实到什么程度,就更不一。
把一件大家不陌生的事儿拿来说,是因为这里面有意味在。
严厉
首要的意味在于“动真格”。
比如前阵子大家都看到的“严厉措辞”。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给这批七个省市的反馈中,大家可能已经在新闻中看到了,批天津“口号多落实少”、一些地方“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批山西“一些干部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批辽宁“一些地市和部门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甚至有媒体统计,在督查组的全部反馈意见中,共有20处直批地方政府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其中对湖南省使用了“只说不干”“弄虚作假”“被动”等词17次;对天津市使用了“不落实”“敷衍塞责”“编造”等词14次;对安徽省使用了“意识淡薄”“严重缺位”“不严不实”等词13次。
措辞不仅严厉,而且事无巨细。比如,中央督察组给各个省市的反馈意见中,像“沈阳大辛垃圾处理场长期超负荷运行,垃圾渗滤液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置,多年来累计积存渗滤液超过75万立方米”、“州市朔城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富甲工业园区侵占实验区473公顷;大同市天马泰山石材等2家采石企业侵占核心区36公顷”、“郴州东江湖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但2014年一级保护区违规建成98栋木质别墅,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仅不依法处置,反而为其违规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