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伪造底单 村干部贪污征地款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拿征迁的空白底单,以母亲的名义填报地上有“葡萄”、“富士”等果树,原延庆区张山营镇下营村村干部刘某勾结该镇相关村、镇干部,贪污国家征地款41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今年44岁的刘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为帮刘某勾连镇政府领导,今年46岁的东门营村党支部副书记赵某也因从中贪污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村镇领导勾结贪污国家补偿款
据了解,延庆区张山营镇下营村共有2000亩地,有1000多户村民。据延庆区检察院指控,自2010年始,北京市电力公司在延庆区张山营镇试点建设智能电网,其中需占用该镇下营村一部分土地。
2010年12月27日,下营村村委、北京市电力公司、张山营镇政府3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北京市电力公司延庆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延庆供电公司)将补偿款拨给张山营镇政府,由张山营镇政府协调并监管该村地上物清点和补偿。
该镇政府成立了地上物普查工作组,负责确认该村地上的树种、数量及测量工作。当时,该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时某(另案)、延庆区园林绿化局张山营林业工作站科员张某(另案)均为地上物普查小组成员。
延庆区检察院指控,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在普查小组清查下营村地上物时,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某为了多得补偿款,勾结时某,利用时某负责记录并统计汇总底单的便利,在时某提供的空白假底单上签上其母亲的姓名,由时某写上“葡萄”、“富士”等树种,伪造了一张假底单,冒领了张山营镇政府下发的地上物补偿款61万余元。其中,刘某分了41万余元,时某分了20万元。
在被延庆区检察院指控的另一宗犯罪中,刘某还请时任该镇东门营村党支部副书记的赵某帮忙找该镇第三普查小组组长张某,为其冒领地上补偿物出力,“事情办好后,肯定不会亏了你和张某,”刘某告诉赵某。赵某找到张某后说,“你多给点,到时也给你弄点。”
在带领普查小组查刘某家所属的“小沿地”时,刘某虚报了该地上葡萄等树种的数量、种类和规格,冒领了75万元补偿款。
2012年1月20日,赵某将刘某打给自己的20万元转给了张某;2012年8月8日,刘某又打给赵某20万元。
涉案村副书记曾有抢劫罪前科
延庆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面对指控,刘某、赵某均未提出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延庆法院审理查明后认定,刘某涉案金额为百万余元,实际违法所得为41万余元;赵某涉案金额为40万元,实际违法所得20万元。该案审理时,赵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赃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