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避免“徐玉玉悲剧”的发生?聚焦网络安全法遏制网络诈骗四大焦点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7日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三审稿特别增加了惩治网络诈骗的有关规定。
今年以来,徐玉玉案等一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络安全法如何从立法层面上回应公众关切,遏制网络诈骗的蔓延?“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权威专家。
焦点1:如何规范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保护用户权益并确立边界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背景】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从201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一年间,我国网民因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人均133元。
“网络诈骗的源头,首先是收集个人信息门槛很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詹榜华认为,网上购物、发邮件、买房、求学等行为会不经意“出卖”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的发生,一般会经历个人信息被收集、遭泄露、被买卖、最后被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等环节。
【专家解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说,新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强调网络运营者要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一定程度上确定了‘被遗忘权’,也就是说网络运营者收集了我的信息,我有权要求他删除或者是更正,这是很大的一个进步。”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说,法律中的一个亮点是强调了收集个人信息的边界,“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比如地图导航软件需要用户的物理位置,这是功能性要求,可以满足;但如果要用户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属于不必要了。
焦点2:如何斩断信息买卖利益链?未经同意提供、出售个人信息违法
【法律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