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马厅官与女副检察长共同受贿|俩情人先后获刑
2016年5月,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立平(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立平明知与其具有情人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还伙同其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从吉林省四平市检察院相关人士处获悉,判决书里所称国家工作人员赵某某正是曾任四平市副市长,后调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的赵洪兴。
2015年4月,赵洪兴被中纪委通报“双开”。目前,赵洪兴案已移交司法机关,检察院正在调查中。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同时获悉,赵洪兴的另一位情人也因收受赵赠送的百余万钱款而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赵洪兴在接受法庭质询时承认,这些钱大部分是受贿而来。
与女副检察长情人共同受贿三套房
2016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立平(女)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立平与赵某某(另案处理)系情人关系。
2006年6月,张立平受吉林省益和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之托,与其共同找到时任四平市副市长的赵某某,请托赵某某为在四平市的益和医药公司医药超市取得医保定点资格提供帮助。
在赵某某的帮助下,多家医药超市在四平市取得医保定点资格。张某为感谢张立平和赵某某,分别于2006年10月、2007年9月送给二人位于四平市阳光新城小区门市房一处、住宅房屋两处,共计价值人民币137.1560万元。
2016年5月5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立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公诉书中所称张立平情人时任四平市副市长的赵某某是谁?
据吉林省四平市检察院相关人士向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确认,判决书里的赵某某就是曾任四平市副市长,后调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的赵洪兴。
记者查询四平市政府官方网站发现,时任四平市副市长赵洪兴在2006年以副市长身份多次参加市政府相关活动。
2009年,四平市委五届五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赵洪兴出席。
据公开报道,赵洪兴自2006年至2011年先后在吉林省四平市担任公安局长、副市长、常务副市长以及市委副书记,后调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