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影响新型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持续提高。
同时,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有偿退出渠道不畅,土地市场萎缩、配套政策滞后加剧融资难等问题,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阻力,亟待加快试点改革,为城镇化建设注入新动力。
大量农民“被城镇化”
不少地区在推进户籍改革过程中,同步开展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借助统计口径改变,大量农民都“被城镇化”。即便其他城镇化工作都不开展,也能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
在北方一个省会城市,“十二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近乎“零增长”,但“十三五”规划目标中却要提高8个百分点。当地职能部门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 者透露,“十三五”城镇化目标是领导参照全省规划以及周边城市目标制定的,“但说心里话,结合过去实际,加上当前经济下行,完成这个指标可能性不大”。
由于农民进城不愿迁户口现象普及,加上缺乏有效工作抓手,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工作成为各地普遍反映的工作难点。一些地区将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寄希望于统计口径的调整,譬如开展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
早在2004年,深圳市就曾对宝安、龙岗两区撤销所有镇建制,所有村民转为城市居民,成为全国首个没有农村、没有农民的城市。当时的“一夜城镇化”在业内也引发诸多争议。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当前户籍城镇人口统计中,主要是根据非农业户口数量统计,因此一些城市中的城中村、城区近郊农村人口仍然是农业户籍。目前,不少地区都在推进户籍改革,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统一为居民户口。
业内人士表示,取消非农户口后,户籍城镇人口统计将根据民政部门划分的城镇区域内的所有人口。这意味着城中村、大小城市中各区远郊农村都将成为户籍城镇人口。
通过调整统计口径,安徽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4年的22.7%,到2015年提高到27.6%;长春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一下增加3个百分点。
一些地区新型城镇化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撤县设区,郊区大量农村人口全部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如此就能保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