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自杀首先属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
在强调和呼吁信息公开的同时,人们也应该保持对生命的起码尊重。官员自杀首先是一个公民的死亡,是一个生命的消逝。
7月19日14时9分,公安局接到报警,江苏南通长江镇如皋港区金岛生态园北侧长江江堤边树林内有一男子吊在树上。经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初步调查,死者陈照东,男,系南通市财政局长。已排除他杀。据家属反映,其最近情绪低落,有抑郁症状。(财新网7月20日)
官员自杀是一个老话题了,人们对此的情感基调经常陷入轻佻化和娱乐化,甚至有人为此叫好。
曾有学者指出,在腐败成为一种人们对官员印象的默认值的时候,官员一旦出事,对官员的道德怀疑就几乎成为了公众的一种集体潜意识。有些官员自杀后,官方通报遮遮掩掩,或没有下文,也更增添了公众对“畏罪自杀”的暧昧联想。官员自杀毕竟与普通人自杀不同,及时的信息公开是消解疑云的不二选择。
但是,在强调和呼吁信息公开的同时,人们也应该保持对生命的基本尊重。官员自杀首先是一个公民的死亡,是一个生命的消逝。
对于官员自杀,将其回归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来看待,显然更有意义。一方面,尽管不断有人因抑郁症自杀,但我们对此似乎也并不甚了解;如何远离它,面对它该做什么,我们绝对不能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很多人出于某种心理,不愿意去相信和正视官员群体面临的压力。
全面从严治党,改革深水区社会矛盾重重。上面有考核的压力,下面有改革的诉求,但舆论往往对改革过程中的一丁点瑕疵都不包容,不允许官员试错。轻佻、肤浅地看待官员自杀,不去正视已然存在的问题,显然太冷漠。
官员自杀,首先是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而我们在呼吁官方及时公开信息的同时,对官员自杀还需多一份冷静思考,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张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