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播王欣辩护人:技术无罪薯片无罪
人物简介:赵志军,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快播CEO王欣辩护律师。
1月8日,持续两天的“快播案”庭审结束。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辩护人则要求对王欣进行取保候审。法院将择期宣判。
“这个案件更大的意义在于,如果预判一个技术推出后,会造成某种不良社会效果。有关部门应该提前制定技术标准,提高准入门槛。”王欣的辩护律师赵志军说。
“技术本身并不可耻。”庭审时,王欣说。
文| 新京报记者韩雪枫
庭审焦点:技术提供者是否该担责
剥洋葱:庭审时,控辩双方的焦点是什么?
赵志军:程序、证据和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还有法律适用问题:一个互联网技术提供者,有人利用其开发的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剥洋葱:你在辩护时说,“做了这么多年律师,从来没这么强烈地想给我的当事人喊个冤。”为什么这么说?
赵志军:别的一些案子,坐在被告席上的当事人或多或少确实触犯了刑律。但是快播公司作为技术的研发者、提供者,在其研发、发布快播软件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以犯罪为目的。
因为技术的特性,导致快播被一些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种情况下,快播公司已经尽其所能去防范、屏蔽不良信息。关于这点,我们在庭审中也出示了大量证据。
我估计每天使用快播的人可能上亿,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依靠人工的力量去辨识。
剥洋葱:但是确实有许多人利用快播观看淫秽视频。
赵志军:快播就是一个播放软件,他分不清视频是不是淫秽物品。
王欣如果明知道有人利用快播看淫秽视频,还继续经营快播公司,那可以从道德上谴责他。事实上,快播公司也采取了行动,去屏蔽不良网站。
剥洋葱:正如公诉人曾质问的一样,快播公司明知自己的技术在对视频传播的监管上存在缺陷,为何不转型?
赵志军:法无禁止即可为。快播的技术在推出的时候,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而且,快播也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它的技术也获得了国家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