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有关在东海相关海域开采油气田一事,中方曾多次强调,中国一贯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开展正常的海洋活动。中方在东海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进行油气开发活动,完全正当、合理、合法。然而日方近期不顾中方立场,不断大肆炒作该问题,并臆测称中方油气田设施或会转为军用。7月28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再次就东海油气田问题指责中方,称中国不遵守2008年中日两国达成的相关共识。
日本共同社7月28日报道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8日在参院特别委员会上指责中国开发东海油气田,称“2008年的(日中)共识没有得到遵守”。
2008年6月18日,中日双方同时宣布,中日双方经过认真磋商,同意在实现有关海域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中日就东海问题主要达成了三项共识:一是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二是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在东海选择一个区块进行共同开发;三是日本企业按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和中日商定的共同开发是两回事。
日本防卫省在近期发布的2015年版《防卫白皮书》中对东海油气田问题大肆炒作。7月22日,日本又在外务省网站公布了14张相关的航拍照片,渲染中国“盗取”日本资源,博取媒体眼球。众所周知,这已非日本政府首次炒作该问题,最早可追溯至2004年。在油气田问题上,日本老是扮着一副受害者的形象,混淆视听;实则是以怨报德、指鹿为马、掩耳盗铃。
实际上,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的共识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有关共识不损害中方在东海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不损害中方在东海有关问题上的法律立场和主张。中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不承认日方所谓的“中间线”主张,中日之间也不存在划定“中间线”问题。二是日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有关合作,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承认春晓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合作开发在国际上比比皆是。外国企业在中国沿海,中国企业在外国都有这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专家王晓鹏认为,日本对中方的指责完全没有道理。日本对中方在没有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的开发行为说三道四,无理指责,本身就违反了两国先前达成的共识。日本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不但态度日趋强硬,立场甚至有所倒退。日方的要求实际上是否定中方有建设性的建议,只希望最终结果仅仅有利于日本。日本指责中国“单方面开发”、“违反协议”,无非是想制造国际舆论,为日本今后与中国就东海油气田开发谈判时增加筹码。而日本防卫省发布2015年版防卫白皮书、渲染中国“海洋威胁”后,又在东海油气田问题上做文章,其真正动机一脉相承,仍是鼓吹“中国威胁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7月22日就东海油气田问题再次指出,中国东海油气开发活动是在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进行,是中国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范围内的事情。我们希望日方能够对照双方去年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精神,对自己的做法冷静地做些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