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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历史上首次设立大军区:1948年划设五大军区

2017-12-21 16: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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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日,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大战区的成立,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等七大军区的番号撤销。

在人民解放军的历史上,大军区体制曾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年,大军区是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和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队一级组织,是战略区域内的最高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员高秀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解放战争后期,为适应战略决战的需要,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出通令,对全军的组织编制、番号作了统一规定,其中军区分为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和军分区,实行四级军区体制,即在中央局相应的区域设一级军区,在中央分局相应的区域设二级军区,在省和行政区设三级军区,在地(专)区设军分区。各级军区均以所在区域的地区或地点命名。

高秀用说,当年第一次设立了5个一级军区,也就是大军区,它们是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华北军区。1949年5月,中原军区改组为华中军区。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的大军区进行了多次调整,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六大军区时期;1955年至1985年的十二大军区逐步调整为十一大军区时期;1985年至2016年的七大军区时期。

解放军高射炮兵资料图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的一级军区共5个,即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北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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