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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如何禁毒 挫败日本毒化政策

光明日报 2017-04-06 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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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鸦片等毒品的泛滥一直是困扰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鸦片等毒品对人体的身心健康,乃至国计民生的祸害是巨大的,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禁毒工作。抗战时期,日本侵略者在中国肆行毒化政策,并以此作为摧毁中国军民抗战意志的重要武器。

所谓毒化政策,就是日本侵略者在其占领区利用日伪政权,强迫农民种植鸦片,实施鸦片专卖,设立烟馆,征收鸦片捐税,设置制毒工厂加工毒品,向沦陷区、抗日根据地及大后方贩运出售,以攫取中国财富、打击与削弱中国国力、摧残中国人体质、瓦解中国人民抗战精神的政策。

陕甘宁边区政府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雷厉风行地开展了一场禁毒运动,挫败了日本推行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毒化政策,基本遏制了毒品在边区的蔓延,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全国禁毒的模范区。梳理陕甘宁边区禁毒立法的有关举措和蕴含其中的历史经验,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资料图。

抗战期间,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禁毒法律、法令、条例、章程、办法等,根据笔者对历史文献和档案资料的初步爬梳,相关禁毒法规如下:1941年《陕甘宁边区禁烟毒条例(草案)》、1941年10月23日《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烟的布告》、1942年1月14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成立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命令》、1942年1月《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组织规程》、1942年1月《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1942年9月16日《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修正办法》、1943年1月17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查禁鸦片烟苗的命令》、1943年3月12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再申禁种鸦片烟苗的命令》、1943年4月1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彻底铲除鸦片的快邮代电》、1943年5月30日《陕甘宁边区禁烟督察处修正组织规程》、1943年5月30日《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第三次修正办法》、1943年9月1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禁止吸毒事给专员公署县(市)政府的指示信》、1943年秋《陕甘宁边区政府禁烟督察处查获鸦片毒品奖金办法》、1943年11月24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加强缉私工作的命令》、1945年5月1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严禁料面入境的命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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