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7月11日,《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在北京签订。同年9月10日起生效。《条约》决定双方根据国际主义原则,进一步加强友好合作,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一方受到武装进攻,另一方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它援助;双方不参加反对对方的同盟、集团、行动或措施;发展经济、文化、科技合作,给予经济、技术援助等。
条约包括序言和7条正文,主要内容是:
①双方尽一切努力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与安全。
②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遭受到一国或几国联合武装进攻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③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④双方将继续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⑤双方本着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精神,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巩固和发展两国经济、文化和科技合作。
⑥双方认为,朝鲜的统一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该条约的缔结,对加强两国团结合作、促进两国关系的发展、维护两国安全和亚洲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球时报》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战略价值
韩献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安全利益决定这个条约的价值。冷战时期只有朝鲜半岛地区保持和平局面,当时我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东北地区,才能由战时动员经济模式转入和平建设经济模式,进而减轻中国在东北驻防的压力。当时中国只有通过维持对朝鲜的影响力,也才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来自苏联的压力。
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体系的转型和我国国力的上升,朝核问题成了中国难以袖手旁观的一个棘手问题。但是如果基于这种原因而调整我们的对朝政策,将会给中国带来更大的麻烦。从目前来看,《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不是拖累中国的一个累赘,而是避免朝鲜半岛战争再次爆发的积极工具。
王宜胜(中国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研究员):中朝关系在冷战之后经历了一系列变化,也经历了一系列曲折。首先,中韩建交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中朝之间政治上的互信度。第二,在朝鲜经济最困难的时候,中国进行了中朝贸易改制,中朝之间的贸易额一下子下降到不足原来的1/3。第三,中国对朝军援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