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尊重的文章,已经有了很多。
尊重,一般是指将对方视为比自己地位高而必须重视的心态及其言行,现在已逐渐引伸为对别人平等相待的心态及其言行。尊重他人是一种高尚的美德,是一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
每个人的内心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常言道:送花的人周围满是鲜花,种刺的人身边都是荆棘。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伤人800,自损一千。
这里要谈的是另一类尊重:尊重人的生和尊重人的死。
生老病死是一个人必须经过的过程,其中生和死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试问人的一生中还会有什么事情比生和死更重要的呢?我们平时看重的功名利禄在生与死面前都变得无足轻重了。
尊重人的生是说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力,说生存权是人的基本权力一点也不为过,如果没有了生存,其它权力也就都失去了。但是尊重人的生存权除了基本的温饱之外,提高人的生存质量、让人们有尊严的活着也是尊重人的生的基本之义。
人的生是不可以选择的,如果有也是一个特别技术性强的活,选择得好就赢在了起跑线上,也许让人几生都追不上;选择的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也许几辈子都改变不了。但人生是可以选择的,你的修养、你的努力、你对别人的尊重都可能改变你的人生。
尊重人的生的权利还应该包括尊重他人生存的权力,不轻易剥夺别人的生命,哪怕是无意的,这就是过失杀人的逻辑基础;还包括不影响他人提高生活质量的权力,不给他人带来生活困扰,不以污染、有害物质、任性的方式影响他人的生活。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很多人很难做到这一点。但这也是社会尊重的基石。
如果说,尊重人的生的权力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那么,尊重人的死的权力则是社会更高文明程度的标志。尊重人的死的权力包括尊重人死的时机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