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先达(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民族文化传承与文化传播不同。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文化内部的源与流、继承与创新关系;文化传播是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文化交往与文化吸取关系。民族文化重传承,外来文化重借鉴。文化传承的源流不断,以国家的存在和统一为前提。自觉性和制度化是支撑一个民族文化源流不断的两大支柱。中国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而且是唯一没有中断的世界文明古国。在历史上,中华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和自发性、制度化和制度缺失并存,其中有不少历史经验和教训可供总结。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其最闪亮之处在于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把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和制度化保护,提高到国家文化战略层面。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和制度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优秀文化、对我们祖先以及对我们子孙后代承担的历史使命,也是真正把文化自信落到实处的重大措施。
1、文化自觉与文化传承
文化传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精神动力。人类创造文化,必然同时出现文化传承。如果每代人都从头开始,文化就不可能积累,社会发展也必然陷于停滞。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在传承和创造双重张力下发展的。
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既有自觉性的一面,又有自发性的一面;既有制度化的一面,又有缺少可靠制度保障的一面。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既呈现出总体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也呈现出局部的大量著名经典只知其名并无其书,非物质文化技艺绝活传统失传,以及历史上不少曾极一时之盛的学派因后继无人而成为绝学。我们祖先留下了很多好东西,但也失去了很多好东西。中国历史上的经典,包括经史子集以及文学艺术各类书籍,各种国宝级的文物和艺术珍品,经过兵、火、掠、盗,今人真正能看到的可能不得其半。这里就存在一个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和制度化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