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峰: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的迷思与出路
乡村旅游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以乡村性(rurality)为依托的旅游活动,其核心是乡村旅游社区,包括乡村环境、乡村遗产、乡村活动。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发展乡村旅游的最终目的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乡村振兴);从乡村旅游的主体即旅游者来看,乡村旅游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乡村生活体验;从乡村旅游的客体即乡村旅游地来看,其优势在于生产、生活、生态的三位一体;从乡村旅游的介体即乡村旅游业来看,具有一手牵着农民和市民、一手托着农村和城市、连接(融合)一产和三产的特性,应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其重心仍是“农”,旅游只是推手。
从产品端来讲,乡村旅游发展可划分为4个阶段:1.0阶段(雏形期)的乡村农家乐、2.0阶段(发展期)的乡村休闲、3.0阶段(成熟期)的乡村度假和4.0阶段(突破期)的乡村旅居。政策引导、城镇化拉动、汽车普及、投资驱动、新消费革命(旅游、健康、智能)是当前乡村旅游发展的五大推手,“大乡村旅游时代”已经开启。
崔峰: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的迷思与出路
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着种种迷思。一是空间开发的遍地性和适应性。是遍地开花、“一窝蜂”式野蛮生长,还是依赖于特定的区域(资源、区位、自然生态、产业支撑、人力资源、资本、地域文化)和市场因素(需求偏好、需求半径),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