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国文著协发现,学术期刊与同方知网未经授权,将《北京文学》《文学界》《芳草》《朔方》《雪莲》《阅读》《天涯》《可乐》《名作欣赏》9种期刊、杂志上刊载的涉案作品《受戒》,分别在各自经营的“中国知网”“全球学术快报安卓客户端和IOS客户端”平台上向公众提供,并通过单次付费、包月、包年服务等方式向公众提供,收取费用。
据中国文著协负责人介绍,其实在早在一年前,他们就发现《受戒》被侵权,2016年5月曾代表会员和权利人正式向学术期刊和同方知网发出函件,要求尽快解决涉及的著作权问题。然而,多次交涉均没有提出具体解决方案。2017年7月,中国文著协一纸诉状将学术期刊和同方知网告上了法庭。
“我们要求两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受戒》,并承担连带责任。”在9月20日的庭审中,中国文著协代理律师认为,“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受戒》的网络传播权,且侵权行为时间跨度大,主观意图明显,给著作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中国文著协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相关费用支出。
网络转载是否适用“法定许可”
面对中国文著协的起诉,学术期刊与同方知网方面均表示,所有转载都是在网络法定转载期间(2006年12月之前)完成的,享有合法的权利;至于在转载过程中的稿酬支付,那是需要另外商谈的问题。
“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是上传作品的权利,上传作品一上传,就已经完成了,后续转载不需要再次授权。”学术期刊与同方知网代理律师认为,目前存在于中国知网和全球学术快报手机端上的《受戒》都是在网络法定转载期间完成的,而作品适用的法律条款应该是它第一次上传时的法律条款。